一、参评范围:
建筑、机电、电子、水利水电、交通运输、煤炭(矿山)、环保、食品、石油化工、冶金、地质勘察、林业、国土、农业、水产、纺织、轻工、测绘地理信息、粮食、建材等工程技术领域生产*岗位,从事技术技能工作,具有高**技艺和精湛技能的劳动者
二、评审基本条件:
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人才职CH评价标准条件;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;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在现工作岗位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。
三、技工院校相对应的学L:
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毕业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L申报相应专业职CH。
四、申报各级职CH的条件:
1、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工作满两年,可申报助理工程师;
2、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工作满三年,可申报工程师;
3、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工作满4年,可申报高级工程师。
五、破格评审条件:
对不具备规定学L、资历或职业资格、技能等级,但长期坚守在生产*,具有高**技艺技能和*业绩水平、为我省做出**贡献的高技能人才,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CH。